关于表彰杨忠同志舍己救人先进事迹的决定
杨忠,男,1964年8月18日生,家庭住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康金镇杨木村,2015年7月到我公司工作,现任沈阳中建八局地下管廊项目文体西路D02号井担任工地保安员。

2017年8月7日中午12:00左右,杨忠同志在值班执勤时,发现一名男子在南运河D01号井旁边徘徊,精神恍惚,不一会,该名男子投入河中,保安员杨忠发现后,不顾个人安危,来不及脱衣,就跳入河中,奋力将该男子拖向岸边,将该男子救起,同时在第一时间向110报警,后交给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。在救人的过程中,周边围来了很多群众,大家一致说,天盾保安就是好样的,杨忠不顾个人安危舍己救人的先进事迹,受到公司领导和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,为公司争得了荣誉,他是天盾保安杰出的优秀代表。

根据公司奖惩规定第一章、第三条、第四款之规定,经公司研究决定,授予杨忠同志“舍己救人,优秀员工”荣誉称号,颁发证书,以资鼓励,并号召公司全体人员开展向杨忠同志学习的活动。
辽宁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
二0一七年八月十五日